《能源保供中长期合同管理办法(试行)》将于12月1日起施行

曾豆豆
2026-10-28 09:48:06

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以2026年第50号令印发《能源保供中长期合同管理办法(试行)》,自12月1日起施行。办法共6章45条,首次将电煤、电力、天然气三类能源保供中长期合同纳入统一制度框架,推动能源保供向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升级。

办法明确,做好能源保供中长期合同相关工作,坚持民生优先、兜牢民生用能底线,坚持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相结合,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同步厘清供需双方、输运企业及监管部门的权利义务,分类规范签约履约、变更调整和监督管理。下一步,发改委将会同有关方面抓好办法落实,引导能源资源优化配置,发挥中长期合同"稳定器"和"压舱石"作用,保障能源安全、稳定、可靠、有效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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