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联合部署20项举措促进消费投资良性互动

七七
2026-11-05 09:16:58

为深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持续扩大内需,增加有效投资,激发消费活力,促进消费和投资良性互动,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消费基础设施建设 促进消费投资良性互动的指导意见》(发改就业〔2026〕1508号)。《意见》围绕完善城乡商业设施、提升服务消费设施、优化出行消费设施、健全流通设施网络、推进新型消费设施建设等方面,部署20项具体举措。

《意见》强调,坚持惠民生和促消费、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把加强消费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改善消费供给、促进有效投资的重要抓手,补齐设施短板,优化设施布局,提升设施功能,实现供需更高水平动态平衡,做强国内大循环。

在完善城乡商业设施方面,《意见》提出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农村集贸市场、乡镇商贸中心等农产品市场提档升级,完善市场摊位、给排水、供电、照明、垃圾处理等配套设施;支持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百货店、大型超市等更新空调、电梯、供热、冷藏、供电、照明、安防等设备。实施城市商业提质行动和零售业创新提升工程,推动步行街(商圈)、特色商业街区优化空间设计、增设文化体育健身娱乐设施;推动老旧商业街区业态升级,发展文创、夜市、潮流零售、沉浸式体验等特色业态;推动老旧厂区功能转换,建设改造首店集聚区、运动潮流场馆、家居生活体验馆、特色美食街区、主题展览演艺空间等新型消费载体。《意见》明确扩围升级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加强便利店、生鲜超市、菜市场等社区便民商业网点建设,并加强农村便民商业网点建设,鼓励利用村集体厂房、闲置校舍等改造建设便民商业设施。

在提升服务消费设施方面,《意见》提出推动旅游景区强基焕新,鼓励美术馆、剧场、影院等增设消费服务设施、拓展消费业态;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利用工业厂房、商业用房、仓储用房等打造体育运动空间,充分挖掘城市各类“金角银边”,配套建设群众身边“小而美”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因地制宜建设健身房、水上运动中心等体育健身休闲设施;同时健全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健康服务等消费设施,推广居家场景智能产品、智能监护设备等应用。

在优化出行消费设施方面,《意见》要求加强停车设施建设,鼓励城市充分利用闲置空间、存量厂房后院等资源新建停车楼、公共停车场、停车泊位,支持配套不足的商业街区、商业综合体、景区、文旅消费集聚区等开展停车扩容改造、建设立体停车设施,并推进停车设施智慧化改造;加大充电设施建设力度,推动地下车库规划建设充电专区,在客流量较大的消费场所配套停车场规划建设大功率充电设施,有序扩大高速公路货运繁忙路段电动重卡充换电设施覆盖范围,加强农村地区充电设施建设。

在健全流通设施网络方面,《意见》提出构建高效冷链物流体系,推进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区域冷链集散中心等骨干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支持高标准冷藏库新建改扩建和老旧冷库更新改造;完善城市冷链共配网络,加强冷链配送中心、生鲜前置仓、社区冷链中转站等建设,推动冷链设施向乡镇、重点村延伸,并推动村级物流服务站点应建尽建、全面覆盖。

在推进新型消费设施建设方面,《意见》明确推进商品交易市场、商业街区、景区等消费场所5G、千兆光网、物联网、云计算深度覆盖,实现高速网络通达、业务智能感知、数据全域互通;支持建设智慧商圈、智慧市场、智慧店铺,推动消费终端智能化升级,普及智能收银、自助服务终端、智能电子价签等设施;大力发展绿色市场、绿色街区、绿色商场、绿色酒店,推动各类消费场所开展节能降碳改造。

保障措施方面,《意见》提出统筹用好中央和地方各类资金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消费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的作用,引导金融机构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提供信贷支持;积极引导社会资本依法合规参与,形成多元化、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同时要求各地各部门优化审批流程,统筹做好规划衔接、用地保障,加强项目管理,强化对各类资金支持项目的全过程监管,定期开展建设运营成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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