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广东省能源局印发实施《广东省"十五五"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方案》(下称《方案》),明确"十五五"期间全省公共机构节能降碳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实施路径,以公共机构碳达峰为牵引推动能源资源节约和绿色低碳转型,力争建设一批低碳零碳公共机构。
《方案》设定的约束性指标为: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下降9%、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5%、人均用水量下降3%,其中碳排放指标按2026年至2030年相比2025年的累计下降率分别为0.6%、2.2%、4.5%、6.6%、9%逐年分解,全部以2025年数据为基数。同时提出三项预期性指标,即新增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3200兆瓦、新增消纳可再生能源电量25亿千瓦时、新增市场化节能降碳投资50亿元。国家层面由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的《"十五五"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方案》要求到2030年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下降8.5%,广东9%的目标高于国家要求。
从基础看,截至2025年底全省纳入统计公共机构4.24万家,建筑面积4.21亿平方米,2025年能源消费总量282万吨标准煤、水消费总量6.29亿立方米,顺利完成国家下达的"十四五"相关目标任务;全省70%以上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完成节约型机关创建,已建成国家绿色低碳公共机构7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79家、能效领跑者4家和水效领跑者6家,累计安排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1.16亿元支持45个示范项目。
重点任务覆盖五个方面:完善省、市、县三级节能降碳管理机制,强化目标管理与能源资源消费定额的预算约束;高标准组织申报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探索建立省级示范创建机制;常态化推进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回收,推广"以竹代塑",深入实施节水行动;依托全国生态日、节能宣传周等节点强化宣传教育;倡导绿色办公和无纸化办公,推广"135"绿色出行方式。
《方案》部署八项主要措施,突出可再生能源建设与市场化机制双轮驱动。全省公共机构将开展既有建筑分布式光伏可安装容量摸查,推动"宜装尽装",用地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的公共机构须按摸查情况安装光伏,新建建筑全面同步设计建设;其中地市新增装机2600兆瓦、省直部门(含下属单位)新增600兆瓦,并鼓励已按全额上网模式开发的项目变更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同时加快食堂灶具、医疗消毒设备等电能替代,全面淘汰燃煤设施实现煤炭消费清零,提升新增及更新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占比,探索建筑光伏一体化、智能微电网、光储直柔、虚拟电厂等技术模式。改造方面将建立项目储备清单库,新增重点用能设备能效先进水平占比不低于80%,引导建设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推广超低能耗及近零碳建筑。管理机制上,年排放二氧化碳2000吨以上的公共机构纳入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开展能效碳效分级管理和常态化诊断;能源资源消耗限额划分为约束值、基准值、引导值三级,对超约束值单位限期整改并开展能源审计,形成"标准评价—结果运用—持续改进"闭环。市场化机制方面,分布式光伏建设优先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推广能源费用托管,开展整县域、整系统能源费用托管试点,拓展合同节水、智慧路灯托管、供冷供热托管等模式。
保障层面,《方案》要求落实分布式光伏自发自用免收相关政府性基金、并网业务"一次都不跑"等支持政策,落实《广东省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办法(试行)》"节费专用"等激励措施,支持公共机构光伏参与绿电绿证交易获得收益,并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绿色保险等产品;构建节能降碳管理部门牵头、有关主管部门与电网企业共同参与的推进机制,由省能源局加强统筹协调和动态跟踪,健全激励约束和督促指导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