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财政部正式发布通知,公布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通知表示,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认定及补贴办法,将按照广东省、深圳市的有关规定执行。这一措施的使用范围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和肇庆等大湾区9个城市。
通知指出,广东省、深圳市按内地与香港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对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含港澳台,下同)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给予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执行。
据悉,随着粤港澳大湾区规划纲要发布之后,高端人才及紧缺人才的认定及补贴标准也不统一,该政策将有效的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各城市之间人才的交流和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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