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最新动态:深圳新人才引进业务系统29日上线附办理流程

七七
2019-07-26 12:47:21

好消息!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内各城市发展定位的确定,为了方便更多符合条件的人才来深圳创业、就业,深圳新人才引进业务系统(https://hrsspub.sz.gov.cn/rcyj/)拟拟于7月29日上线!新系统上线后,将开通个人直接申报渠道,以及扩大“秒批”业务范围,将符合条件的调干调工业务纳入“秒批”范围或由系统自动审批。

据悉,办理人才引进业务过程中所涉及的政策咨询、业务指引、档案商调、集体户管理等均为公共服务,不涉及任何收费。任何机构和个人以代办人才引进入户等名义收取费用的,均属于违规行为,申请人切勿轻信代办人才引进入户的电话、短信、传单及网络广告等,谨防上当受骗。

值得一提的是,因人才引进系统升级改造,从7月25日起,市级代理机构暂停办理毕业生、在职人才引进业务,在职人才引进可以通过单位申办或委托所在区人才引进机构申办,毕业生可以通过单位申办或委托所在区人才引进机构申办或个人直接申办。市级代理机构的存量业务待新系统上线后按原业务流程继续办理。

办理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学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纳入全国统一招生,统一派遣计划的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身体健康;

3、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办理方式

落户方式

申请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以下任一种落户方式并到相应的户籍办理点办理:

办理流程

1、网上申报信息并提交测评:

毕业生在人才引进系统https://sz12333.gov.cn/rcyj/注册账号并登陆填报信息。

①个人申办:毕业生自行测评并打印《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申请表》,本人签字。

②单位申办:毕业生填写信息后经用人单位测评或由用人单位直接填写毕业生信息后测评;测评通过后单位经办人打印《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单位签字盖章后交毕业生。

③个人委托代理机构申办:毕业生选择代理机构并提交信息给代理机构,并与代理机构签证代理协议;代理机构经办人校核后打印《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申请表》,代理机构签字盖章后交毕业生。

2、毕业生办理派遣及户籍迁出手续:

①非深圳户籍毕业生持《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回校办理派遣手续,到户籍地办理迁移证。

②深圳户籍毕业生回校办理派遣手续。

3、人才引进系统上传所需材料并提交

毕业生或用人单位经办人登陆人才引进系统上传所需材料,确认无误后正式提交信息由系统自动校验毕业生信息。系统自动校验不通过的,非深户毕业生转系统人工核验(三个工作日处理完毕),深户毕业生现场办理报到时审核信息。系统自动校验缺少材料或者人工核验不通过,业务办结,可重新申请。

4、毕业生办理户籍迁入及报到手续

系统校验通过后,深圳户籍的毕业生,按照业务指南指引,持《就业报到证》到权属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报到手续;非深圳户籍毕业生按照公安部门短信指引,关注“深圳户政”微信公众号,进行业务预约申请,按照预约时间前往我市任一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六)毕业生接收报到材料

1、毕业生接收申请表(扫描上传人才引进系统)

2、毕业证(扫描上传人才引进系统)

3、学历验证证明(扫描上传人才引进系统)

学历验证证明可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此表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进行在线验证, 有效期选择180天以上(含180天);也可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上传人才引进系统;深圳户籍毕业生前往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报到时,验原件)

5、就业报到证(非深圳户籍毕业生持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安部门办理迁户;深圳户籍毕业生扫描上传人才引进系统,持原件到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报到)

落户办理

请根据市公安局发送的短信提示或登录深圳市网上办事大厅搜索“接收毕业生户籍迁入”查阅相关信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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