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粤港澳大湾区3年发展规划的发布,加强校企合作成为深圳吸引人才的重要手段之一。为了加强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学生实习管理,促进深圳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完善实习补贴工作,近日,深圳发布了《关于加强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和完善实习补贴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规定,经深圳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并接收职业院校全日制学生实习实训的职业教育校外公共实训基地所在企业将于8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深圳市职业院校参加实习实训的全日制在校学生给予每人每月可享受650元生活补贴。接收学生顶岗实习的实习单位,应支付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80%的报酬。
此外,校外公共实训基地所在企业,按接收实习实训学生人数给予每人每月300元的补贴。
《通知》还规定,职业学校和实习企业不得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顶岗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不得扣押学生的居民身份证,不得要求学生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收取学生财物。
同时,接收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的企业应遵守国家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空、放射性、有毒、易燃易爆等较高安全风险的实习,不得安排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实习,不得安排学生加班和夜班。对安排、介绍或者接收未满16周岁学生实习的学校或者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应依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进行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