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培养创新领军人才、创业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近日,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佛山市创新领军人才、创业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选拔认定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在向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7月26日~8月1日。
《征求意见稿》要求,根据佛山市产业发展需要和现有人才队伍结构状况进行选拔认定。每三年申报认定一次,创新领军人才、创业领军人才选拔认定名额各不超过10名,青年拔尖人才选拔认定名额不超过20名。
《征求意见稿》指出,对入选的创新领军人才、创业领军人才每人给予100万元的扶持资金。对入选的青年拔尖人才每人给予20万元的扶持资金。扶持资金按年度发放,按40%、30%、30%的比例分3年发放。
此外,创新领军人才、创业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每人仅能扶持一次,扶持期为3年。已获得我市其他市级人才专项扶持资金且金额超过100万元的人才,只授予其相应的荣誉称号,不给予资金扶持;已获得我市其他市级人才专项扶持资金但金额不足100万元的,核定补足差额。
创新领军人才、创业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实行年度考核制度,由所在单位负责考核。考核情况连同个人年薪完税证明、社保缴纳证明、业绩报告、境外人员出入境记录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如若入选者年度考核不合格;学术、业绩上弄虚作假、因违法违纪被有关部门查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扶持期间中断工作3个月以上或扶持期间调离佛山工作等情形之一的,均将取消资格,停止享受相关扶持。
值得一提的是,入选者须签承诺书,承诺继续全职在佛山市工作3年以上,如违反承诺,应退回相应的扶持资金。
根据《征求意见稿》要求,佛山市创新领军人才、创业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选拔认定须符合以下条件。
创新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无学术不端行为。
2、年龄在5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以申报当年1月1日为限),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企业科技人才适当放宽至硕士研究生学历,不受职称限制),连续全职工作3年以上。
3、在国家、省、市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确立的重点方向,近5年承担1项以上省级重大项目及1项以上市级重大项目,或3项以上授权发明专利的主要发明人,或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科技奖励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或领衔省级以上(含省级)高层次创新团队,领导省级以上(含省级)创新基地或重点学科建设的科技人才和科研管理人才,研究工作具有重大创新性和发展前景。
创业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
2、申报人为在佛山创办单位的主要创办人和实际控制人(持股50%以上),连续全职工作2年以上。
3、申报人运用自主知识产权创建科技单位,且是单位核心专利技术或科技成果持有者。创办的单位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并处于领先地位,对产业发展具有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4、单位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单位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或在本地纳税超过100万元。
青年拔尖人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无学术不端行为。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以申报当年1月1日为限),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企业科技人才适当放宽至硕士研究生学历,不受职称限制),连续全职在佛山市工作3年以上。
3、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潜能。近5年主持2项以上市级科研项目,或为2项以上授权发明专利的主要发明人,或为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科技奖励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
4、课题研究方向和技术路线有重要发展创新前景。课题研究成果具有较大的创新性,产业化前景好,对佛山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科技发展具有推动作用。
创新领军人才、创业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方式
1.组织申报。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下发通知统一组织申报。
2.个人申报。申报人填写《申报表》,并向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单位需校验所有资料原件,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在《申报表》上加具单位审核意见。区属单位报所在区人才工作部门;市直单位(高校除外)报主管部门,高校直接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报表》可在佛山人才网下载。
创新领军人才、创业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所需申报材料
1.创新领军人才: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身份证(护照)、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项目批件、聘书和验收结果证明、任职证明、有关业绩成果(奖项、专利)和荣誉证书或正式文件、社保证明、纳税证明等复印件。
2.创业领军人才:单位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单位章程、身份证(护照)、个人年薪完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单位近一年的财务报告等复印件。
3.青年拔尖人才: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身份证(护照)、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立项通知书和项目合同、个人年薪完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有关业绩成果(奖项、专利)等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