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最新消息:广东“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科技专项申报启动

谢琳
2019-08-05 10:58:36

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进程的不断完善,据广东省科技厅消息,根据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实施方案,2019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申报工作已正式开启。

据悉,广东省内注册创新主体(包括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其他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等)、港澳地区高校院所、省外地区有关单位均可参加项目申报。

符合指南申报条件的单位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提交有关材料进行申报。项目申报采用在线申报、无纸化方式,必要的技术、财务、知识产权、合作协议、承诺函等佐证支撑材料请以附件形式上传。项目评审评估过程须提供的书面材料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另行通知提交。项目按程序立项后,项目申报书、任务书纸质件再一并报送至省科技厅综合业务办理大厅(均需签名、盖章,提交时间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申报单位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2019年7月30日~8月30日17:00,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6日17:00。

据了解,2019年度广东省“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专项共设置关键基础体系研究及验证、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及应用、关键处理与感知器件这3个专题。据了解,3个专题的每个项目,广东省科技厅均拟支持1-2项,资助额度为3000万元左右/项。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3年。

其中,省外单位牵头申报的,经竞争性评审,择优纳入科技计划项目库管理;入库项目在满足科研机构、科研活动、主要团队到广东落地,且项目知识产权在广东申报、项目成果在广东转化等条件后,将给予立项支持。

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牵头申报单位为企业的,原则上应为高新技术企业或龙头骨干企业,建有研发机构,在本领域拥有国家级、省部级重大创新平台,且以本领域领军人物作为项目负责人。鼓励加大配套资金投入,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总投入中自筹经费原则上不少于70%;非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总投入中自筹经费原则上不少于50%(自筹经费主要由参与申报的企业出资)。

 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申报单位总体不受在研项目数的限项申报约束,项目应依托在该领域具有显著优势的创新单位,加强资源统筹和要素整合,集中力量开展技术攻关。不鼓励同一单位或同一研究团队分散力量、在同一专项中既牵头又参与多个项目申报,否则纳入科研诚信记录并进行相应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项目负责人有广东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结题或有项目逾期一年未结题(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

2.项目负责人有在研广东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未完成验收结题(此类情形下该负责人仍可作为主要参与人参与项目申报);

3.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

4.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或重复申报;

5.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

6.省内单位项目未经科技主管部门组织推荐;

7.有尚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8.违背科研伦理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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