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人才互融 东莞发布高端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

谢琳
2019-08-19 22:15:14

据东莞市教育局消息,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为吸引更多高端人才和企业人才来东莞创业就业,推动东莞市产业结构和人才结构的优化,《东莞市高端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下称《办法》)将于8月31日起施行。

本次《办法》首次将高端人才单列,且丰富了高端人才的范围,将符合条件的香港和澳门户籍人才纳入,同等享受高端人才子女优惠入学待遇。其中,《办法》所提供的高端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学位是东莞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优惠政策的组成部分,与参加积分的随迁子女学位数一同纳入向社会公布的学位总数。

其中,高端人才包括经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评定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具体包括:东莞市特色人才、东莞在站博士后、东莞青年领军人才、入选东莞市培养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的人才,以及经评定入选市级以上高端人才项目,并在莞投资或就业的港澳户籍人才。该类人才子女入学或报考高中的,须填写《东莞市高端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个人)》,和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高端人才身份材料、家庭户口本或子女出生证、学生学籍卡等材料,一并于5月31日前上交至工作单位所在的园区、镇(街)教育部门。

此外,企业人才指在特定企业或机构缴纳社保满1年(计算至当年8月31日)及以上的管理、技术两类人才。具体包括:主营业务收入首超50亿元、100亿元的大型骨干企业;经本市认定的招商引资重特大项目;上一年度财政效益贡献在全市排名前50名的企业(房地产企业除外);上一年度财政效益贡献在各园区、镇(街)排名前30名的企业(房地产企业除外);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超10亿元人民币的企业;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和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省级以上名牌名标企业;省级以上研发机构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上市企业、上市后备企业(已向证监会申报材料)。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办法》主要解决高端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起始年级的入学问题,非起始年级入学由各园区、镇(街)教育部门根据本辖区公办学位具体实际给予安排。根据本办法安排入学的高端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可在同一学校连续入读至该学段结束,如升读下一学段,需重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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