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粤港澳大湾区人才培养 中山将完善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资金补助

张一帆
2019-10-11 11:36:22

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加快,技能型人才的需求日益增长。近日,中山市人社局修订了《中山市职业(技工)院校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资金实施办法》,现正向社会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10月26日。根据《征求意见稿》,中山市人社局拟每年遴选不超过5个重点或特色专业,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建设补助。同时,《征求意见稿》还对重点或特色专业建设补助、专业群建设补助、现代学徒培养补贴三大类补助的具体实施办法进行了介绍。

重点或特色专业建设补助

中山市职业(技工)院校举办重点专业或特色专业,可申报重点或特色专业建设补助。

申报条件

申报的重点专业应是学校办学以来重点建设的面向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新兴专业、高端专业和紧缺专业。

特色专业应是面向传统优势产业或区域特色产业发展而设立的专业。

申报的重点专业应有3届以上毕业生(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等产业发展导向而开设的新兴专业应有1届以上毕业生),申报特色专业应有1届以上毕业生。

补助办法

针对我市范围内的职业(技工)院校开设的重点或特色职业或工种、专业,市人社局将每年遴选不超过5个重点或特色专业,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建设补助。

正解君对比2016年实施的《中山市职业(技工)院校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资金实施办法(试行)》发现,重点或特色专业的建设补助资金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

专家组评审时,如该专业未履行“育训结合”的法定职责,申报学年未开展面向社会的技能培训的,评审时实行“一票否决”。

专业群建设补助

申报条件

申报学校应为省级以上重点(示范)职业(技工)院校,申报建设的专业群具有专业优势或区位优势,与当地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相互支撑,能充分体现学校的发展特色和区域经济特色;

核心专业为百强专业、省级重点专业或市级重点专业,在专业群内具有较强的引领与辐射作用,与群内其它专业之间具有相互依存与相互促进作用,能够形成整体合力;

申报专业群有在校学生800人以上,近3年累计有600名及以上毕业生在本市就业。

补助办法

按照《征求意见稿》,全市每年评审不超过5个专业群,按照专业群实际,给予每个专业群200万元的专项建设资金补助。对比《实施办法》,每年评审的专业群数量由3个增加至5个。

专家组评审时,如该专业群未履行“育训结合”的法定职责,申报学年未开展面向社会的技能培训的,评审时实行“一票否决”。

现代学徒培养补贴

申报条件

试点企业应是职业(技工)院校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具备满足学生实训教学的环境条件,能选派足够数量的技术人员作为学生的企业导师,能提供足够的学生实习轮训岗位。

申请“现代学徒制”补贴的学生,中职中技学校二、三年级应取得中级以上,高职院校二、三年级应取得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则上,一年级不申报、不补贴。

补助办法

对职业(技工)院校与本市企业合作开展现代学徒制的,对比《实施办法》,申请补贴的学生从三年级扩大到了二、三年级,每培养1名学徒,每年给予企业和学校各2000元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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