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港拟共建粤港澳大湾区特色职业教育园区

张一帆
2020-11-30 15:07:43

10月28日,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听取的《深圳市打造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进国际一流职业教育建设》专题调研报告透露,深圳将建立深港澳职业教育定期会商制度,并计划在未来三年新增职业教育学位1.8万。

据悉,除建立深港澳职业教育定期会商制度,深圳还将依托“学分银行”,开展湾区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学习成果认定、积累和转换,推动学分、学历、学位和技能等级互认互通;探索与港澳地区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面向港澳学生开展技能等级认定。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建议,在培养机制上,应尽快形成中职、高职、职业本科一体化协同发展、贯通培养模式,推进专科层次职业学校扩大对口招收中职毕业生规模,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应用型本科学校招生计划一定比例用于招收职业学校毕业生;融入“双区”驱动战略,对接高端产业,搭建产教深度融合重大平台,携手世界一流企业或行业领军企业,围绕集成电路等“高精尖缺”领域建设一批高水平专业群、特色产业学院。

深化产教融合上,制定校企合作负面清单,与改善营商环境相关工作统筹考虑,落实“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政策。以招拍挂、重点产业项目遴选或低租金、返还部分租金等方式,为产教融合型企业或相关运营实体提供用地支持。同时,鼓励国有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产业、科技、文化、卫健等市、区部门则应把与职业学校合作成效作为资助企业各类重大计划的重要绩效考核指标,引导更多优质资源投入职业教育。

在扩大国际影响力上,除了推进深港澳职教联动发展,还应建设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展中国家职业教育创新中心,设立世界职业院校与应用技术大学联盟秘书处;建设湾区中德教育与经济协同发展示范基地,开展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组建深圳国际职业教育集团,推动职业学校在中资企业海外市场的主要国家和地区布局设立职业教育培训中心,促进当地就业和产业发展;实施海外职业教育代表计划,探索从职业学校遴选访问学者派到海外学习锻炼,与深圳市驻海外经贸代表处和联络处有机结合,推动海外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建设。

此外,出台《深圳经济特区职业教育条例》,以立法形式推动深圳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建立财政投入制度,公办职业学校承担面向社会职业技能培训的收入在合理扣除直接成本后,按60%的比例提取补充单位绩效工资,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之外单列管理;允许职业学校将一定比例的培训收入纳入学校公用经费,学校培训工作量按技能等级和学时比例折算成全日制学生培养工作量。

同时,清理调整对技术技能人才的歧视政策,建立符合技术技能人才特点的职称评审与职级晋升制度,同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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