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交警要重拳整治!这种行为遮挡号牌将罚6000元记12分

曾豆豆
2020-11-30 15:07:43

随着电子警察的不断增多,为躲避电子监控抓拍,不少驾驶员使尽浑身解数,故意遮挡、伪造、变造号牌等层出不穷。粤港澳都市网小编带你看下都有哪些“奇葩”招数。

有直接型的——抹布遮挡

有隐形型的——泥巴污损

还有这种“闪耀型”的!直接在车牌上装一排灯管

这些都是比较常见遮挡号牌的行为,不过最近深圳交警发现了一种新型的遮挡方式!车站、地铁口、机场附近,交警经常见到一些车敞开后车厢,人悠闲地往车上一靠,交警来了就说:给小车散热或者等人。对此,深圳交警要重拳整治!今后,这种行为将以“遮挡号牌”来处罚。

相关法律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以其他方式妨碍交通监管的,扣留该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处六千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记12分。

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行为两次以上的,从第二次起每次处一万元罚款。

那么,哪些行为会被处罚呢?

重点查处交通繁忙路段、地铁站、公交站、机场、口岸、码头等区域,行为人通过故意打开车尾厢、车牌位置站人等方式逃避交通监管的违法行为。

妨碍交通监管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传统意义上用纸片、光盘等物品遮挡,用泥巴污损号牌,不悬挂或不按规定悬挂号牌等情形,也包括为逃避交通监管,通过打开后尾厢盖、在车牌号码前站人等方式。

以下行为不按“遮挡号牌”处罚!

1.确有必要打开车尾厢装卸行李的,按违停的相关法律依据去认定。

2.机动车后备厢本身因装载物品过多,导致车尾厢关不上的,民警现场发现的,则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驾驶机动车时,不得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的规定,作出相应处罚。

深圳交警相关负责人提醒,大家要在指定的地方上下客、装卸行李,千万不要在路边随意停车,否则会被认定为违停。

值得一提的是,市民如果发现上述行为,也可通过深圳交警官方微博、微信平台进行举报。深圳交警将对市民举报的交通违法较多的区域、路段加强巡查管控,通过电子警察、路面警力对相关交通违法进行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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