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保发布购药新提醒!严打医保个人账户套现 明确购药核验多项新规

曾豆豆
2026-08-04 09:38:05

近日,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印发《致全市定点零售药店提醒函》,进一步规范定点零售药店医保个人账户结算行为,严厉打击医保个人账户违规套现、冒名刷卡、超范围结算等乱象,多项管理细则直接关系广大参保群众日常购药。

根据提醒函要求,身份核验是医保结算首要关口,药店必须落实人证一致制度。参保人自行购药结算时,需核对本人与医保凭证信息;委托他人代购药品的,药店要同时核验代办人与被代购人双方身份证件,并留存核验记录,实现全程可追溯。针对医保电子凭证使用,新规明确仅支持参保人现场实时亮码进行结算,使用医保码截图、微信视频展示二维码等静态方式,一律不得办理医保结算,防范代刷、盗刷以及个人账户套现行为。

文件清晰划定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范围 “白名单” 与禁止结算品类。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购买具备较强医疗属性、经药监部门批准可在药店售卖的药品、医疗器械及医用耗材,包含国药准字药品、中药饮片、血压计、血糖仪、医用口罩、纱布、体外检测试剂等。保健品、日用百货、家用电器、化妆品、隐形眼镜、养生按摩设备等以生活、保健功能为主的商品,严禁使用医保个人账户支付。同时,药店销售处方药须严格核查处方,完整留存相关单据与销售台账,做到账货票数据统一,严禁无处方售药、依托虚假处方开展医保结算。

文件要求全市定点零售药店迅速开展全方位自查自纠,全面排查身份核验、药品销售、医保结算、台账管理等各环节问题。存在违规行为的药店须立即整改,主动上报情况并退回违规医保基金。

据了解,广州医保部门接下来将运用大数据监测、现场稽查、专项核查等手段持续强化常态化监管。对于自查流于形式、隐瞒违规问题、整改不到位,经查实存在协助套现、超范围结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等行为的药店,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置,追回违规基金并处罚款,视情节采取暂停医保结算、信用惩戒、公开曝光等措施;相关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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