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决定对全市封存1年(含)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开展集中清理。此次清理旨在健全常态化管理机制,规范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切实维护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
通知明确,清理对象为在中山市封存满1年(含)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心将通过信息推送、电话联系、AI客服等方式通知相关缴存职工,提醒及时办理提取或转移业务。
业务办理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已在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的职工,可通过住建部“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办理账户转移接续;符合退休、离职、出境定居等提取条件的职工,可通过“粤省事”或“中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线上申请,也可就近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网点办理。存在重复账户、个人信息有误等特殊情形的,可按规定进行并户或信息变更。
此外,中心提醒各缴存单位核实本单位长期封存职工账户信息,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并通知符合条件的职工尽快办理相关业务。缴存职工如需咨询,可拨打服务热线0760-12329。
粤港澳都市网为您提供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