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等十部门发布《关于推动物流数据开放互联 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的实施方案》,同时发布我国首张物流公共数据共享开放清单,十大类物流数据将向社会共享开放,为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有力支撑。
其中,《实施方案》明确,对已在国家有关部门实现集中管理的物流公共数据,加大“总对总”共享力度,健全信息更新维护机制,提升物流公共数据共享质效。加大基础设施、运力、价格等物流公共数据开放力度。
在数据管理与使用方面,《实施方案》提出,实行物流公共数据分类分级管理,规范开展数据授权运营,扩大路网、轨迹、企业、人员等关键数据供给。其中,用于公共治理、公益事业的物流公共数据将实现有条件无偿使用;用于产业发展、行业发展的数据产品和服务,将按规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根据经营成本、市场需求合理定价,切实降低社会用数成本。此外,相关部门还将加强数据授权运营的跟踪监管和信息披露,严防数据违规交易。
此次同步公布的《国家物流公共数据共享开放清单(2025)》,进一步明确了数据开放的具体范围。清单涵盖物流企业数据、物流基础设施数据、运力数据、班期计划、载运工具轨迹状态、舱单运单信息、从业人员注册数据、通关状态、港口作业统计数据、公路流量等关键信息,并将按规定频次定期公布,为数据有序开放提供明确依据。
除了上述清单内基础信息外,《实施方案》还着力推动企业物流数据的市场化流通利用。依托国家物流枢纽、综合货运枢纽等建设,强化物流数据标准落实,推动区域性物流数据整合共享。支持物流骨干企业、平台企业等共建物流行业可信数据空间,建立健全企业数据采集、提取、应用、保护等机制,促进物流数据可信流通和协同利用。
此外,《实施方案》还提出,推动物流数据与产业数据等多源数据融合,为能源、交通、物流等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提供参考,促进结构性降本增效。鼓励物流企业面向智能制造、现代农业、商贸流通等行业,深化跨行业数据整合利用,提升数字化供应链集成服务能力。此外,还将深化物流数据在金融领域的应用,优化融资、保险等产品服务,助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降低企业经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