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8年起实施!我国首个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

谢琳
2026-08-20 10:08:57

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国家标准委批准的我国化妆品领域首个强制性国家标准《化妆品 安全通用要求》(GB 7916—2026)近日正式发布,将于2028年1月1日起施行,1987年版《化妆品卫生标准》同步废止。标准实施前已生产或进口的化妆品,可继续销售至使用期限结束。

这部标准把原先分散在‌《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及各行业标准中的核心安全要求,整合为国内效力最高的强制性国标,监管视角从“卫生达标”升级为“全链条安全”——覆盖原料、成品、贮存运输、包装材料迁移物等各环节,并明确禁用物质痕量杂质残留的科学评估规则。

微生物限量接轨国际、按风险分级。 普通化妆品菌落总数限量为≤1000 CFU/g(mL),儿童、眼周、口唇、睫毛类产品加严至≤100 CFU/g(mL),比普通产品严10倍;耐热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一律“不得检出”,霉菌和酵母菌总数同步设限。

重金属等有害物质管控实现国际领跑。 铅、砷、汞、镉等自然界难彻底剔除的杂质,明确每千克产品残留控制在1—10毫克以内;新国标直接给出8种有害物质的量化限值,而ISO国际标准仅提供检测方法、未设具体限量。对易带入甲醇、苯、石棉、二噁烷的原料,要求企业前置管控残留、加强过程检测。

儿童化妆品成监管重点。 12岁及以下(含12岁)适用的清洁、保湿、爽身、防晒等产品,微生物执行上述最严档,且须叠加《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配方遵循“安全优先、功效必需、配方极简”,标签强制标注“小金盾”。相较ISO仅管控3岁以下,我国保护范围拓宽到12岁,被视为本次修订最实质性突破。

对消费者而言,选购时认准三点:查生产企业名称、许可证号及注册/备案编号,用“化妆品监管”APP核验信息;不买宣称“纯植物”“强效速效”或暗示医疗作用的品类;给孩子买看准“小金盾”,无标不购。

近17个月过渡期内,企业可完成配方微调、工艺升级与供应链追溯整改。业界普遍判断,新国标将加速淘汰合规基础薄弱的中小品牌,也为国产化妆品出海提供与国际对话的“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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